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施工和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的《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琼建管〔2022〕433号)规定,我厅完成了第13期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阶段评价工作,现将结果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布,公布期5天。
如对公布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布期内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认可该评价结果。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处 0898-6535285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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